車輛檢測你需要熟知這些步驟
信息來源:柳州日報社 發布日期:2018-12-08 11:34 【字體:小中大】
日報消息(記者帥君)駕車出行不僅要講究舒適方便,而且還要達到安全的目的,如何保證車輛的安全?第一道安全關就是車輛安全技術檢驗(以下簡稱“安檢”),這是保障車輛性能完好、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證生命財產安全的基礎。車輛安檢究竟有哪些步驟流程?近日,記者就該問題采訪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相關負責人。
車管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市民只要熟知這些步驟,便可以輕松辦理車輛檢測。
首先,機動車安全檢驗需要準備的資料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并準備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同時,根據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條以及2016年7月21日環境保護部、公安部及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頒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排放檢驗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環規大氣[2016]2號)規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未經定期排放檢驗合格的機動車,不予出具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公安交管部門對無定期排放檢驗合格報告的機動車,不予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因此,送檢人還需要提交排放檢驗合格報告單。
其次,本市20家檢測站內均設立有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和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部門為市環境保護局機動車污染防治監管中心;安檢技術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部門為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送檢人進入檢測站后,先到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進行機動車排放檢驗,排放檢驗合格后備齊排放檢驗合格報告單、行駛證、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等所需材料后到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進行安檢。
車管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車管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24號《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核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志”,市民在正常辦理情況下,車管所審核人員基本在一個小時之內完成對上傳資料審核,甚至更快,以最大限度縮短群眾檢車等待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