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駕駛證業務時需要提供的身份證明是哪些?
信息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發布日期:2023-09-21 14:43 【字體:小中大】
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 現役軍人(含武警)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 在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前,是軍隊有關部門核發的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有效軍人身份證件,以及其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部隊駐地住址證明。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身份證明是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者是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外交部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 臺灣地區居民的身份證明是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者是其所持有的公安機關核發的五年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外交部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的身份證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 外國人的身份證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停居留期三個月以上的有效簽證或者停留、居留許可,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或者是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的身份證明,是外交部核發的有效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