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貨車可以辦理超限運輸證嗎?
信息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發布日期:2024-10-12 17:29 【字體:小中大】
答:符合《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2號)第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視為超限運輸車輛。載運不可解體物品的超限運輸(以下稱大件運輸)車輛,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許可手續,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公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行駛公路。
另外,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的決定》第十一條的規定,承運人提出的公路超限運輸許可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管理機構不予受理:
(一)貨物屬于可分載物品的;
(二)承運人所持有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記載的經營資質不包括大件運輸的;
(三)承運人被依法限制申請公路超限運輸許可未滿限制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