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右轉不禮讓行人算不算違法行為?
信息來源:柳州警方融媒體中心 發布日期:2024-11-02 12:35 【字體:小中大】
斑馬線
本是行人安全過街的保障通道
斑馬線前避讓行人不僅是文明的體現
更是駕駛人應盡的守法義務


不少行人通過斑馬線時可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人行信號燈綠燈亮起時,仍會有一些右轉車輛不但不停車讓行,甚至與行人擦身而過,非常危險。
機動車在右轉時
如若與斑馬線上的行人搶道而行
將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造成人員傷亡
而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駕駛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燈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七款之規定: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那么,你知道車輛右轉時該如何禮讓行人嗎?

斑馬線上,唯有有序禮讓,通行才能更加從容,交通文明才能得以傳遞和提升。為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柳州交警將繼續加強管控治理力度,通過監控抓拍、現場處罰、宣傳教育等多種方式提高駕駛人禮讓意識,進一步規范交通秩序,多渠道、多角度宣揚文明交通理念。希望各位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文、圖| 劉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