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階段學生資助
信息來源:柳州市教育局 發布日期:2023-09-26 10:14 【字體:小中大】
申請對象
免保教費對象:在公辦和在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依法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含看護點)就讀的脫貧家庭學生、返貧致貧風險未消除的監測對象家庭學生(包括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突發嚴重困難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烈士子女和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符合政策條件的學生,可向所就讀學校申請。
申請條件
在公辦幼兒園就讀的貧困戶幼兒,按照經批準的保教費標準據實免除;對在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依法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含看護點)就讀的貧困戶幼兒,按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保教費標準給予等額補助,其經批準的保教費標準高于財政補助的部分,由幼兒家庭承擔。貧困戶在園幼兒按學籍進行統計和資助,跨縣就讀的幼兒由戶籍地提供貧困戶證明,在就讀地享受資助。
資助標準
學前免保教費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在公辦幼兒園就讀的幼兒實際繳納的保教費標準高于每年1500元的,差額部分由幼兒園所在市、縣級財政按照實際享受政策的人數對所在幼兒園予以彌補。民辦幼兒園經批準的保教費標準高于每年1500元的差額部分,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幼兒家庭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