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醫保局?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將部分醫療機構制劑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通知
信息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發布日期:2024-07-04 18:00 【字體:小中大】
自治區醫保局?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關于將部分醫療機構制劑納入基本醫療保險、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通知
桂醫保發〔2024〕23號
各市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治區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管事務中心、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根據《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1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廣西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療機構制劑目錄管理的通知》(桂醫保規〔2023〕1號)精神,我們按程序開展了第二批醫療機構制劑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支付準入工作,現就部分醫療機構制劑納入基金支付范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符合條件的37個治療性醫療機構制劑納入基金支付范圍。
二、醫療機構制劑基金支付政策等按桂醫保規〔2023〕1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執行,執行過程中遇有重大問題,請及時向自治區醫保局和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反映。
附件:廣西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療機構制劑目錄(增補部分)
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