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柳州市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2023-10-03 17:13 【字體:小中大】
公民在辦理涉及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等權益的事務時,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公民在辦理下列事務時,應出示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兵役登記,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申請辦理出境手續,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附件下載:
關聯政策:
主辦單位: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柳州市大數據發展局 管理維護:柳州市信息化建設管理中心
網站標識碼:4502000034 桂ICP備05009280號-1 桂公網安備45020502000014號
技術支持:0772-2812254、2822881 (僅受理網站建設維護相關事宜) 郵箱:xxzxwzk@126.com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772-2812254 舉報郵箱:xxzxwzk@126.com
首頁
走進柳州
信息公開
辦事服務
互動回應
數據專題
信息來源:柳州市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 2023-10-03 17:13
主辦單位: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辦單位:柳州市大數據發展局
網站標識碼:4502000034 桂公網安備450205020000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