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基本醫療保險29種門診慢性病確認標準
信息來源:柳州市醫療保障局 發布日期:2020-05-08 10:57 【字體:小中大】
循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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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慢性充血性心衰
〔確認標準〕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器質性心臟??;
2.臨床癥狀:心力衰竭的癥狀、體征;
3.心功能分級:II級以上;
4.X線檢查:心影增大、肺淤血、肺水腫;
5.心臟彩超檢查:心臟擴張、EF<50%。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醫院治療經過以及病歷資料;
3.X線檢查報告;
4.心臟彩色多普勒檢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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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冠心病
〔確認標準〕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臨床癥狀:反復發作性胸痛(心絞痛史)或既往有心肌梗塞病史者;
2.心電圖檢查陽性(ST段壓低≥0.1mv或T波動態改變,三次(含三次)以上;或發作心絞痛時,心電圖記錄到具有定位的一組導聯ST段抬高,并有動態演變);
3.選擇性冠狀動脈造影陽性;或冠狀動脈CT檢查異常;或心臟核素成像(ECT)心肌缺血陽性;或運動負荷試驗陽性;或動態心電圖檢查陽性。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醫院治療經過以及病歷資料;
3.相關檢查報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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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血壓病(Ⅱ期以上)
〔確認標準〕
血壓達140/90mmHg以上,有多次門診記錄并符合以下之一:
1.心電圖/胸片/心臟超聲提示左心室增大;
2.眼底檢查:眼底動脈普遍或局部變窄,動靜脈比例達1:2以上或有出血、滲血、視乳頭水腫;
3.蛋白尿和(或)血肌酐濃度升高甚至達到腎功能衰竭的標準;
4.腦血管意外或高血壓腦病;
5.高血壓左心衰;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醫院治療經過以及病歷資料;
3.相關檢查報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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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風濕性心臟病
(一)診斷標準
大多數患者為青壯年、有扁桃腺感染史、風濕性關節炎等病史,有心功能不全表現,心臟體征(擴大、相關瓣膜區雜音或心律失常),胸片檢查示心臟改變,心臟彩超有瓣膜改變。
(二)需提供疾病診斷證明
心電圖檢查、超聲心動圖檢查或心臟彩超、X線檢查、抗鏈O檢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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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分泌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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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糖尿病
〔確認標準〕
同時具備1+3,或2+3
1.臨床表現:有多尿、多飲、多食、體重明顯減少癥狀者,空腹血糖≥7.0mmol或餐后二小時血糖≥11.1mmol;
2.無多尿、多飲、多食、體重明顯減少癥狀者,空腹血糖大于等于7.0mmol/L(140mg/dl)二次和/或餐后2小時血糖值大于等于11.1mmol/L(200mg/dl);
3.糖化血紅蛋白、胰島素試驗、C肽檢測(其中一項異常)。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血糖、糖耐量、糖化血紅蛋白等檢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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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亢
〔確認標準〕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臨床表現
易激動、有高代謝癥狀,怕熱、多汗、納亢伴消瘦、靜息時心率過速癥狀、甲狀腺腫大等;
2.實驗室檢查
血清甲狀腺激素升高(T4、T3、FT3、FT4、rT3等)。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醫院治療經過以及病歷資料;
3.檢查及相關報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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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甲狀腺功能減退癥
(一)診斷標準
1.臨床表現:有低基礎代謝癥狀群:疲乏、行動遲緩、嗜睡、浮腫等;
2.甲狀腺功能異常:血清TSH(促甲狀腺激素)可升高,FT3、 FT4低下(TSH-4-8uIU/L、FT4-9pmol/L、FT3-3pmol /L)。
(二)需提供疾病診斷證明
血清促甲狀腺素和甲狀腺激素測定即血清TSH和TT4及FT4測定、血常規、血生化檢查、心電圖、基礎代謝率、甲狀腺攝131I功能試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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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瘤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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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各種惡性腫瘤
〔確認標準〕
具備如下條件之一
????1.經病理學或細胞學檢查診斷確診;
2.各種惡性腫瘤的臨床表現,結合X線、B超、CT 、MRI及實驗室等輔助檢查臨床診斷為惡性腫瘤;進行化療或放療者。
????3 .惡性腫瘤惡化有全身多處轉移,不宜手術或放化療者。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醫院治療經過以及病歷資料;
3.病理報告單;
4.其他有協助診斷意義的檢查、化驗報告單;
5.??浦髦渭耙陨厢t師出具的化療、放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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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療
〔確認標準〕
器官移植手術后,需長期進行抗排斥治療者。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器官移植相關病史資料和治療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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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慢性腎功能不全
(一)非透析治療
〔確認標準〕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慢性腎臟疾病病史:如原發性腎小球疾病、各種繼發性腎臟?。ㄌ悄虿∧I病、缺血性腎病、狼瘡性腎炎、系統性小血管炎腎損害、痛風性腎病、梗阻性腎病等)、間質性腎炎、腎盂腎炎、多囊腎等;
2.B超檢查提示雙腎彌漫性病變、雙腎萎縮、多囊性改變;
3.生化:生化檢查:持續三個月以上,多次檢查血肌酐大于176.8μmol/L或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醫院治療經過以及病歷資料;
3.B超檢查報告單;
4.各種化驗檢查報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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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透析治療
〔確認標準〕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確診為慢性腎功能不全;
2.進行維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治療者。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醫院治療經過以及病歷資料;
3.B超檢查報告單;
4.各種化驗檢查報告單;
5.專科主治及以上醫師出具的透析治療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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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腎病綜合征
(一)診斷標準
1.大量蛋白尿24小時尿蛋白定量檢查>3.5g/24h;
2.低蛋白血癥血漿低于30 g/L以下
3.高脂血癥
4.明顯水腫
上述四條中,前三條為必要條件。
(二)需提供疾病診斷證明
尿常規檢查、血脂測定、腎功能檢查、血漿蛋白測定、24小時尿蛋白定量、血液流變學檢查、電解質及co2結合力(co2-cp)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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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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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腦血管疾病后遺癥
〔確認標準〕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有急性腦血管病病史:腦血栓形成、腦栓塞、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
2.經CT、MRI等輔助檢查提示有病灶;
3.有明確神經功能缺損的癥狀和體征[有三偏征(對側偏癱、偏身感覺障礙和同向性偏盲、或單癱,或交叉性感覺運動障礙或四肢癱,或共濟失調、行走不穩。具備其中之一或多項者)、或失語、或球麻痹(吞咽困難,構音障礙)、或智能障礙甚至意識障礙];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醫院治療經過以及病歷資料;
3.CT、MRI檢查及相關報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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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帕金森氏綜合征
〔確認標準〕
臨床表現:
震顫:典型震顫為靜止性震顫;強直:多自一側上肢近端開始,以后擴展至全身;運動障礙:寫字過小癥、慌張步態、面具臉、說話不清、吞咽困難;其它:自主神經紊亂、眼部體征、精神及智能障礙;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醫院治療經過以及病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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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精神?。ㄏ蘧穹至寻Y、偏執性精神障礙)
〔確認標準〕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有精神疾病的典型癥狀、體征;
2.符合ICD-10診斷標準;
3.有精神疾病??漆t師的確診證明書。
〔主附資料〕
1.??漆t師的疾病診斷證明書;
2.完整、規范的門診或住院診療記錄包括各種相關臨床化驗單、心理測驗結果、輔助檢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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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癲癇
(一)診斷標準
1.有明確的癲癇發作性癥狀或腦電圖有典型癲癇波;
2.影像學CT、MRI、或ECT可有相應病灶。
(二)需提供疾病診斷證明
腦電圖、頭顱CT或頭部MR或ECT、血液常規、血糖、電解質、血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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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腦癱
(一)診斷標準
1. 腦損傷或發育缺陷為非進行性;
2. 運動障礙為中樞性;
3. 合并智力障礙、癲癇、感知覺障礙、交流障礙、行為異常及其他異常,可有繼發性骨及肌系統損傷;
4. 除外進行性疾病所致的中樞性運動障礙及政策小兒暫時性運動發育遲緩。
(二)需提供疾病診斷證明
有確診意義的病歷資料、粗大運動功能評估(GMFM)報告單、頭顱磁共振報告單、Gesell(蓋賽爾)智力評估報告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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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重癥肌無力
(一)診斷標準
1、有肌無力的表現,可有晨輕暮重或勞累后加重;
2、疲勞試驗陽性;
3、藥物試驗陽性;
4、神經電生理異常。
(二)需提供疾病診斷證明
新斯的明試驗陽性、胸腺CT或MRI、重復神經電刺激檢查、單纖維肌電圖、乙酰膽堿受體抗體滴度檢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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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風濕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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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系統性紅斑狼瘡
〔確認標準〕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臨床表現:蝶形紅斑或盤狀紅斑、光敏感、口鼻粘膜潰瘍、非畸形性關節炎或多關節炎、蛋白尿或管型尿或血尿;
2.抗核抗體陽性,抗ds-DNA抗體陽性,抗Sm抗體陽性,抗心磷脂抗體陽性,腎活檢陽性。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醫院治療經過以及病歷資料;
3.檢查及相關報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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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再生障礙性貧血
〔確認標準〕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血常規:全血細胞減少,網織紅細胞絕對值減少,網織紅細胞百分數<0.01,淋巴細胞比例增高;
2.骨髓象:骨髓多部位增生減低或重度減低,造血細胞明顯減少,非造血細胞比例增高;骨髓活檢造血組織均勻減少;
3.排除引起全血細胞減少的其他疾病。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醫院治療經過以及病歷資料;
3.檢查及相關報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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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重型和中間型地中海貧血
〔確認標準〕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血常規檢查:血紅蛋白<80g/L;
2.Hb包涵體檢查、不穩定Hb測定(異丙醇試驗)、 Hb電泳。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醫院治療經過以及病歷資料;
3.各種相關化驗檢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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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類風濕性關節炎
〔確認標準〕
下列7項標準中同時具備4項或4項以上即可。
1.晨僵。關節及其周圍僵硬感至少持續1小時(病程≥6周);
2.有3個或3個區域以上關節部位的關節炎。醫生觀察到下列14個區域(左或右側的近端指間關節、掌指關節、腕、肘、膝、踝及跖趾關節)中至少累及3個,且同時有軟組織腫脹或積液(不是單純內隆超)(病程≥6周);
3.手關節炎。腕、掌、指或近端指間關節炎中,至少有1個關節腫脹(病程≥6周);
4.對稱性關節炎。兩側關節炎同時受累,(病程≥6周);
5.類風濕結節。在骨突出部位,伸肌表面或關節周圍有皮下結節;
6.類風濕因子陽性,抗角蛋白抗體(抗AKA抗體)陽性,抗環瓜氨酸肽抗體(抗CCP抗體)陽性。
7.放射學改變。受累關節有骨質侵蝕或受累關節及其鄰近部位有明顯的骨質脫鈣。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醫院治療經過以及病歷資料;
3.檢查及相關報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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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血友病
〔確認標準〕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有相關病史;
2.臨床癥狀:有自發性或輕度外傷后出血不止及其它相應的癥狀、體征;
3.實驗室檢查:血常規、凝血功能檢查、凝血因子活性測定等檢查結果陽性。
〔主附資料〕
1.病史資料及治療經過;
2.實驗室檢查報告單;
3.三級醫院??漆t師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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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強直性脊柱炎
(一)診斷標準
1.臨床標準:腰痛、晨僵3個月以上,活動改善,休息無改善;腰椎額狀面和矢狀面活動受限;胸廓活動度低于相應年齡、性別的正常人;
2.放射學標準:雙側≥Ⅱ級或單側Ⅲ-Ⅳ骶髂關節炎(X線骶髂關節炎分級: 0級為正常;Ⅰ級為可疑變化;Ⅱ級為輕度異常,可見局限性侵蝕、硬化,但關節間隙正常;Ⅲ級為明顯異常,存在侵蝕、硬化、關節間隙增寬或狹窄、部分強直等1項或1項以上改變;Ⅳ級為嚴重異常,表現為完全性關節強直);
3.診斷:符合放射學標準和1項(及以上)臨床標準。
(二)需提供疾病診斷證明
放射學檢查受累部位正側位片、CT或磁共振、血生化檢查、血沉、血清C反應蛋白等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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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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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慢性活動性肝炎鞏固期
〔確認標準〕
同時具備以下任意兩條
1.血清ALT反復升高,肝功能異常等;
2.有肝炎病史1年以上;
3.?肝活檢發現慢性肝臟炎癥。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醫院治療經過以及病歷資料;
3.檢查及相關報告單:如肝功能、組織病理檢查報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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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肝硬化
〔確認標準〕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病歷記載有病毒性肝炎、血吸蟲病、嗜酒、化學藥物中毒性肝損害、長期循環障礙、營養不良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病史;
????2.有肝硬化的臨床癥狀及體征;
????3.實驗室檢查、胃鏡及影像學檢查符合肝硬化改變。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醫院治療經過以及病歷資料;
3.肝功能、生化檢查報告單;
4.胃鏡、B超或CT檢查報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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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結核病活動期
〔確認標準〕
具備1、2項,同時符合3、4、5、6其中一項
1.有結核病的臨床表現;
2.X線、CT、MRI等檢查提示結核病改變;
3.內鏡檢查證實或標本抗酸桿菌涂片或結核菌培養陽性;
4. 病理診斷結核??;
5.結核桿菌PCR、抗結核抗體、結核桿菌純蛋白衍生物(PPD)陽性;
6.?抗結核治療有效。
〔主附資料〕
1.治療肺結核或肺外結核的病史資料病歷;
2.X線、CT、MRI等檢查及相關實驗室檢查報告單;
3.專科醫師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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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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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確認標準〕
同時具備以下三條
1.臨床特征:
(1)癥狀:慢性咳嗽、咳痰、氣喘;
(2)體征:桶狀胸、呼吸運動減弱、語顫減弱或消失、叩診過清音。
2.?X線、CT等檢查符合典型“肺氣腫”改變,并排除其他疾??;
3.肺功能檢查:符合“慢阻肺”標準;
注:患者因肺功能檢查禁忌癥等原因不能完成肺功能檢查或所在市屬縣無肺功能檢查設備時,符合1、2項即可。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醫院治療經過以及病歷資料;
3.肺部X線、CT檢查報告;
4.肺功能檢查報告(患者因肺功能檢查禁忌癥等原因不能完成肺功能檢查或縣本級無肺功能檢查設備時,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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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肺心病
(一)診斷標準
1.臨床癥狀:慢性咳嗽、咳痰、氣短或呼吸困難;
2.肺功能檢查:FEV1<80%和FEV1/FVC<70%;
3.X線胸片檢查:符合肺動脈高壓或右室增大的肺心病標準;
4.心臟彩超:提示右心室肥厚、擴大,右心房擴大,右肺動脈或肺動脈干擴張;
5.肺血管造影檢查提示肺動脈高壓; ?
具備1、2項同時符合3、4、5項之一即可。(市屬六縣無肺功能檢查地區可不具備第二項)
(二)需提供疾病診斷證明
肺功能檢查(FEV1<80%和FEV1/FVC<70%)、X線胸片檢查、心臟彩超、肺血管造影檢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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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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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銀屑病
〔確認標準〕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皮疹特點:銀白色鱗屑,薄膜現象及點狀出血;
2.組織病理:主要為顯著角化不全,在角質層內或其下方,可見有Munro膿腫??捎屑毎麑釉龊?,表皮突向下延展,深入真皮;或者真皮乳頭頂呈杵狀,向表皮內上伸,接近角質層;真皮乳頭層內血管腫脹,內皮增生,血管周圍有少數淋巴細胞為主的細胞浸潤。
〔主附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
2.有確診意義的病史資料和治療經過;
3.病理報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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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泌尿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