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維修基金
信息來源: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發布日期:2020-11-18 17:25 【字體:小中大】
問題:請問柳州市2020年住宅維修資金個人繳納部分的標準是多少?如何交?是給房開代收嗎?
答復:
(一)交存標準:
目前,新建商品房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具體數額為:
1.未配置電梯的物業,交存數額為專有部分建筑面積每平方米50元;
2.配置電梯的物業,交存數額為專有部分建筑面積每平方米70元。
(二)交存方式:
(1)以預售方式的,購房人應在房屋交付使用前交存,購房人持《柳州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通知書》到專戶管理銀行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并領取《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第一、二聯)。
;
(2)以預售方式的,開發建設單位已交存其自留部分和未售部分物業的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物業買賣合同簽訂后,再向購房人收取代交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并到管理機構辦理更名手續。
(3)以現售方式的,開發建設單位應在辦理現房銷售備案前應以幢為單位交存。購房人在物業買賣合同簽訂后向開發建設單位支付預交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并到管理機構辦理更名手續。
(三)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未委托開發建設單位代收維修資金,但如開發建設單位已交存維修資金的,購房人應向開發建設單位支付已預交的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