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地址可以注冊多家公司嗎?
信息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日期:2024-10-29 16:00 【字體:小中大】
根據2014年發布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企業住所和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04號)第六條規定,一個企業住所可以登記為數家企業的住所,但法律、法規對企業住所另有規定的除外。另外,如果您的地址在南寧市,根據《南寧市市場監管局 南寧市行政審批局關于印發南寧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特殊情況辦理指引的通知》(南市監發[2023]187)第四點住所(經營場所)“一址多照”的特別規定:試行全類型市場主體(含分支機構)一址多照。除法律法規等規定對住所(經營場所)有特定要求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同一地址可以申請登記為兩個及以上市場主體(含分支機構)的住所(經營場所):
1.市場主體之間存在直接投資關系且使用同一住所(經營場所)開展經營活動;
2.股權投資企業及對其承擔管理責任的股權投資管理企業;
3.同一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的兩個市場主體之間有充分理由共存經營。
申請人申請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時,應對上述情況予以說明,并經有投資、管理關系的企業或產權人確認。如同一地址已登記有其他企業但無法取得聯系,市場監管部門將該失聯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后,該地址可繼續登記為其他市場主體(含分支機構)的住所(經營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