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規〔2023〕10號《柳州市城市區域聲環境 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23-12-05 08:10 【字體:小中大】
《柳州市城市區域聲環境
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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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意義
聲環境功能區是實施聲環境質量監測、評價、考核的重要載體,科學、及時劃定和調整聲環境功能區是國家《“十四五”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的工作任務。
根據《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 15190-2014)要求,噪聲區劃根據城市規模和用地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原則上不超過5年調整一次。柳州市現行聲環境功能區劃按柳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7日印發的《柳州市城市區域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柳政規〔2018〕48號)執行,目前已執行滿5年,且有柳江區穿山鎮、成團鎮等區域未納入區劃,與城市發展現狀不相匹配。
為保障聲環境功能區劃科學、合理,確保聲環境功能區噪聲監測數據真實、客觀反映聲環境質量,必須及時對聲環境功能區劃進行調整。同時,調整聲環境功能區劃,將有效支撐聲環境功能區噪聲自動監測考核和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推動聲環境質量改善。
二、制定過程及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 15190-2014)、《鐵路邊界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GB 12525-90)、《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 50137-2011)、《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環境專題空間數據加工處理技術規范》(HJ 927-2017)等相關技術規范,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參考了《柳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報批稿)、《廣西柳州汽車城總體規劃(2010-2030)》、《柳江縣城總體規劃(2010-2030)》、《柳州市中心城區城市道路專項規劃(2021-2035年)》、柳州市工業園區規劃等資料。
本方案在制定過程中,廣泛征求了市級有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意見,同時在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并按照重大行政決策要求履行相關程序。
三、重點內容
(一)區劃范圍
本次調整后的區劃范圍包括柳州市城中區、柳北區、柳東新區、柳南區(除洛滿鎮和流山鎮以外區域)、魚峰區(除里雍鎮和白沙鎮以外區域)、柳江區部分行政區域(包括拉堡鎮、進德鎮、穿山鎮的新興農場北部片區和木團村委會、成團鎮的渡村街社區)。具體范圍是東至柳東新區,南至穿山鎮木團村委會,北至石碑坪鎮,西至太陽村鎮的地域范圍。與現行區劃方案相比,增加了柳江區穿山鎮的新興農場北部片區和木團村委會、成團鎮的渡村街社區。
(二)區劃情況
本次調整后的區劃總面積1279.60平方公里,其中1類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為7個區劃單元,面積62.40km2,3類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為21個區劃單元,面積162.41km2,2類聲環境功能區主要為除1、3、4類聲環境功能區以外的區域,面積1054.79km2。4類聲環境功能區主要將區劃范圍內的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特定路段、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等劃分為4a類,鐵路干線兩側區域劃分為4b類。
(三)執行標準
?各聲環境功能區適用的環境噪聲等效聲級限值見表1。
表1 聲環境質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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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晝間 | 夜間 | |
0類聲環境功能區 | 50 | 40 | |
1類聲環境功能區 | 55 | 45 |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60 | 50 | |
3類聲環境功能區 | 65 | 55 | |
4類聲環境功能區 | 4a類 | 70 | 55 |
4b類 | 70 | 60 | |
注: ①“晝間”是指6:00至22:00之間的時段,該時段執行晝間標準;“夜間”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該時段執行夜間標準; ②各類聲環境功能區夜間突發噪聲,其最大聲級超過環境噪聲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 ③4b類聲環境功能區環境噪聲限值,適用于2011年1月1日起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通過審批的新建鐵路(含新開廊道的增建鐵路)干線建設項目兩側區域;穿過城區的既有鐵路(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運營的鐵路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已通過審批的鐵路建設項目)及其改、擴建項目,鐵路干線兩側區域不通過列車時的環境背景噪聲限值,按晝間70dB(A)、夜間55dB(A)執行。 |
(四)名詞解釋
0類聲環境功能區:指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
1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
2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
3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
4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交通干線兩側一定區域之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包括4a類和4b類兩種類型。4a類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內河航道兩側區域;4b類為鐵路干線兩側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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