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規〔2024〕9號《柳州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24-11-22 10:10 【字體:小中大】
《柳州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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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柳州市市長質量獎基本情況介紹
柳州市市長質量獎是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2011年,我市在廣西率先設立市長質量獎,現已成功開展8屆市長質量獎評審,先后評出10個市長質量獎和9個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為我市取得1個中國質量獎提名獎、6個自治區主席質量獎榮譽奠定了機制基礎,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背景和必要性
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修訂《中國質量獎管理辦法》,對評選表彰工作各環節實施主體、獎項名額、申報要求、評審工作流程、監督管理、獎項示范引領等方面進行修訂。今年3月,自治區人民政府修訂《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席質量獎管理辦法》,對獎項數量、申報條件、評選標準等進行了調整。為了使市長質量獎更好地銜接自治區主席質量獎評選,做好梯次培育,因此對市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進行修訂。
三、主要內容解讀
一是調整申報對象。參照自治區主席質量獎管理辦法第四條,將原辦法規定的制造業、服務業、其他等三類申報對象,調整為不再規定具體的申報對象。每屆市長質量獎申報對象參照現行的自治區主席質量獎評價準則進行設置,更好的與自治區主席質量獎銜接。
二是擴大申報范圍。將申報組織“無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或不良記錄等”修改為“無相關嚴重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取消了對經營發生虧損等不得申報的要求,擴大了申報范圍。鼓勵更多質量管理有特點、質量提升有成效、創新能力強、品牌影響力大的組織申報,符合當前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要求。
三是調整獎項設置。參照中國質量獎及自治區主席質量獎獎項設置,取消市長質量獎特別貢獻獎。
四是調整評審標準。將評審標準由卓越績效評價準則,調整為參照自治區主席質量獎評選標準和評價準則。更好的與自治區主席質量獎銜接,做好梯次培育。鼓勵各類組織加強質量管理創新,加速推動質量變革。
五是調整評審委員會構成。由于議事協調機構清理不再保留質量強市領導小組,調整了評審委員會的構成。由分管質量工作的副市長擔任評審委員會主任,協助分管副市長工作的副秘書長、市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人擔任評審委員會副主任,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評審委員會成員。評審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評審委員會秘書處(以下簡稱秘書處)設在市市場監管局,由市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人擔任秘書處主任,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秘書處副主任。
六是調整評審程序。為適應評審標準的變化,對評審程序進行優化調整。明確申報材料需經縣、區政府或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簽署審核推薦意見后,報送至秘書處;資格審查增加了復審的要求;將進入現場評審的組織名單由秘書處確定,調整為由秘書處主任、副主任投票,并報評審委員會確認后產生;將獲獎建議名單由秘書處提名并經評審委員會表決后產生,調整為由評審委員會主任召開會議,聽取相關專家、行業人士意見后,由評審委員會投票產生。
七是調整不再受理申報的年限。參照自治區主席質量獎管理辦法,將隱瞞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申報的,不再受理申報的年限由4年調整到5年;將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騙取獎項的,不再受理申報的年限由4年調整到10年。
八是規范相關表述。為與中國質量獎、自治區主席質量獎等表彰項目區別,將評定、評選等表述修改為評審;參照國家標準《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將各類申報對象統一表述為組織。
四、咨詢部門及聯系方式
柳州市市場監管局質量發展科,0772-262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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