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廣西試行部分康復住院病種按床日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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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客戶端廣西頻道  |
發布日期:
2024-06-17 17:00  
6月12日,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醫保局獲悉,該局印發《關于開展部分康復住院病種按床日付費工作的通知》,對康復治療人群較多的腦血管疾病及腦外傷引起的功能障礙患者開展按床日付費試行工作,更規范地對患者進行康復治療。該政策將于今年6月30日起試行,試行期1年。
按床日付費指的是符合要求的病種,醫保基金按照床位數按日結算。通知規定,腦血管疾病及腦外傷引起的功能障礙,在臨床急性期后,病情穩定,生命體征平穩且需要長期住院康復治療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具備開展康復醫療服務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治療的費用,實行按床日付費。
在準入和退出標準上,通知明確,需進行康復入院治療的患者按照評定功能障礙程度及病程,實行甲、乙、丙三級管理。
在醫保支付標準方面,根據發病時間,通知明確采取梯度式下降的方式設置不同的康復床日付費標準,付費標準實行動態調整。需要注意的是,發病時間是從第一次發病入院治療時間算起;康復期間多次住院的,康復天數可累計計算。以符合甲級標準入院的參保患者為例,發病時間在60天以內的,付費標準為每日750元;61—120天,付費標準為每日600元;121—180天,付費標準為500元;181—365天以及超過365天的,付費標準為每日300元。各統籌地區康復床日付費標準可在上述付費標準的基礎上,上下浮動20%。
由于康復床日付費標準為醫療費用總額(含參保人員支付部分),總體上并不增加患者個人負擔。參保人員連續在同一定點醫療機構臨床急性期住院治療和醫療康復的,一個自然年度只負擔一次住院起付標準,從而避免因長期住院多次結算而承擔多次起付額度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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