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用地保障
信息來源:廣西日報 發布日期:2023-08-14 08:53 【字體:小中大】
8月3日,自治區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聯合下發《關于積極做好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自然資源要素保障的若干措施》,聚焦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領域,細化18條舉措,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擴大有效投資。
加強國土空間規劃支撐。依據“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將已確定的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統籌納入正在編制的國土空間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正式批準之前的過渡期,已報國務院審批的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和南寧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已報自治區審批的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可作為項目用地組卷報批依據。
整合優化前置技術審查。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聯合選址選線的工作機制;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國家重大項目,報請自治區政府出具論證意見;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外涉及占用耕地、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的項目,實施選址選線綜合論證;推行用地申報“一次預告”,強化用地靠前服務,切實提高用地保障效率。
強化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單獨選址的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爭取納入國家及自治區政府重點保障用地項目清單,項目占用林地定額的,由自治區預留林地定額統籌保障;所在市、縣(市、區)采礦權規劃指標不足的,可向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申請調劑增加指標;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統籌落實永久基本農田補劃,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鼓勵推廣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軌道交通上蓋物業綜合開發等節地技術和模式。
改進優化用地審批。支持國家重大項目先行用地,允許分期分段報批用地;推行用地用林協同審批,規范“三改”(改溝、改渠、改路)用地和拆遷安置用地報批;優化項目劃撥供地程序,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單獨選址項目,在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報批時,同步開展供地方案編報等供地前期工作。
強化工作協同聯動。深入實施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用地“三方聯動”保障機制,強化自然資源、發展改革、交通運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林業等主管部門,以及項目建設單位的協同聯動,合理確定開工時間,壓緊壓實各方責任,及時保障項目合理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