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社會 你我共建】嚴查電子計價秤“缺斤少兩”!柳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電子計價秤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典型案例
信息來源:柳州市市場監管局 發布日期:2024-09-10 10:00 【字體:小中大】
今年以來,柳州市市場監管局聚焦農貿市場、商場超市、流動攤販等重點場所,持續推進電子計價秤綜合整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電子計價秤違法行為,嚴查電子計價秤“缺斤少兩”等突出問題,構建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和安心放心的消費環境。現公布第一期典型案例:
案情簡介:
柳南區栗成忠違法使用計量器具欺騙消費者案
2024年6月14日,柳南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在當事人位于谷埠路菜市場的水果攤購買葡萄后發現存在缺斤少兩的情形。
經查,當事人未辦理《營業執照》從事水果零售經營,執法人員現場將用于消費結算的2臺電子計價秤(型號分別為:ACS-30、ACS-30A)進行登記并委托柳州市計量技術測試研究所檢定。經柳州市計量技術測試研究所檢定,上述2臺電子計價秤檢定結論均為不合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柳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辦理《營業執照》,并作出沒收涉案電子計價秤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水果零售攤位是作弊秤的重災區,計量作弊方式隱蔽,證據較難固定。市場監管部門采用“明察暗訪、突擊檢查”等方式,堅決打擊電子計價秤作弊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城中區鐺牛佬牛雜潭中風味餐館違法使用經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產品案
案情簡介:
2024年6月19日,城中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店內使用的ACS-30型電子計價秤進行核驗,現場放置0.5公斤(1市斤)的標準砝碼稱重顯示數值為1.25市斤,放置1公斤(2市斤)的標準砝碼稱重顯示數值為2.50市斤,涉嫌使用經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
經查,當事人在市場購買上述電子計價秤后未按規定申請強制檢定直接用于消費結算。經柳州市計量技術測試研究所檢定,上述電子計價秤檢定結論為不合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城中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涉案電子計價秤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本案當事人在柳州市內經營多家門店,具有一定知名度,但其在經營中缺乏誠信經營意識,在進行交易時存在僥幸心理,使用不合格電子計價秤欺騙消費者,擾亂正常市場交易秩序,應當受到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