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專業目錄培訓費用差異性補貼試行辦法》政策解讀
為貫徹《廣西壯族自治區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暫行辦法》(桂退役軍人規〔2022〕1號),根據市場和就業需求,對一些市場有需求,就業有保障的職業(工種)目錄,實際培訓費用超過人社部門的補貼管理實施細則,經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申請,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商市人社、財政等部門后,根據市場需求情況成立專家組評審,按照規范科學合理的原則確定培訓費標準。
一、制定背景
1.在當前就業形勢復雜的情況下,通過培訓提高退役士兵的就業能力是重中之重,必須改革創新培訓制度提高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積極性;
2.國家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政策法規規定了自主就業退役軍人可以享受免費職業技能培訓一次,由于部分培訓專業支付培訓機構的費用不足,可能影響培訓內容和培訓效果;
3.根據市場需求情況,結合柳州市工業城市實際和螺螄粉等特色產業發展實際,選取一些職業(工種)做差異性補貼。
二、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2.退役軍人事務部等七部門《關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1〕53號);
3.《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政策摘要二十三條》(退役軍人辦函〔2021〕480號);
4.《廣西壯族自治區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暫行辦法》(桂退役軍人規〔2022〕1號);
5.《柳州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管理實施細則》(柳人社規〔2022〕1號)。
三、主要內容
經市場調查篩選,對實際培訓費用超過《補貼管理實施細則》的培訓專業目錄,經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申請,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商市人社、財政等部門后,根據市場需求情況成立專家組評審,按照規范科學合理的原則確定培訓費標準向社會公布,并報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在廣西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培訓網公布,由全市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共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