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柳州市第十五屆人大第五次會議第86號建議的辦理情況
關于對柳州市第十五屆人大第五次會議第86號建議的辦理情況
信息來源:柳州市財政局 發布日期:2024-08-29 16:40 【字體:小中大】
建議內容:
關于強化民營企業信貸工作的建議
一、事由(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市民營企業在申請信貸過程中存在較大的困難:一是審批的阻力較大。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給企業貸款很大程度上按照所有制性質劃分,民營企業即使信用好、效益好,也會遭遇審批難的問題;二是企業發展的后勁乏力。不少民營企業產權制度有待完善,企業制度存在缺陷,缺乏管理基礎,生產具有盲目性,存在一定的信貸風險,難以取得貸款。三是民營企業家風險意識比較薄弱。部分民營企業自身累積資金意識淡薄,盈利多用于個人和家庭消費,忽視了資本的積累。
二、分析原因,解決問題的必要性或依據
黨的二十大報告發出了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的有關號召,據2019年中國民營經濟報告顯示,民營企業發明專利占比超75%,中國民企成為中國科技創新的主力軍,民企信貸難將抑制民企的技術創新和轉型升級。
三、具體的要求、建議或辦法措施
(一)完善服務,挖掘需求。建議增強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服務的意識,通過開展對中小企業調查,了解中小企業貸款難度,因地制宜推出適合中小企業發展的創新型信貸產品。
(二)立法先行,保障權益。為增強企業家安全感,樹立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合法財產不可侵犯的理念,建議慎用司法強制措施,防止將經濟糾紛當作犯罪、將民事責任變為刑事責任。
(三)加強培訓,提升能力。建議相關部門針對民營企業家制定培訓計劃,聘請專家、學者講課,提高民營企業家政治理論水平、創新發展能力、決策管理能力、資本運作能力、市場開拓能力。
(四)強化溝通,樹立典型。建議定期舉辦企業家座談會,組織企業家與黨委、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開展面對面對話交流,傾聽企業家心聲。積極開展評先表彰活動,表彰獎勵為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企業家,樹立先進典型。
辦理答復情況:
關于對柳州市第十五屆人大第五次會議
第86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XXX代表:
您在柳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提出《關于強化民營企業信貸工作的建議》(第86號)收悉,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交由我單位主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柳州監管分局、市工商聯、司法局、工信局協辦。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強化民營企業信貸的主要成效
柳州市高度關注民營企業信貸問題,市財政局對相關任務進行認真研究,結合工作實際,積極深化各項金融改革,落實好“桂惠貸”貼息政策,引導轄內金融機構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高質量金融服務,積極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
截至2023年末,柳州市金融業增加值202.22億元,累計同比增長6%,占全市GDP6.5%,占第三產業GDP12.8%。全市金融機構96家,地方新型金融組織35家,構建了以銀行、證券、保險機構為主體,其他金融機構并存的多元化金融組織體系。
截至2024年4月末,各項存款余額5045億元,同比增長8%;各項貸款余額5445億元,同比增長11%,全區排名第二;存貸比108%。全市融資性擔保公司擔保余額142億元;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余額15億元;典當行典當余額0.6億元。
金融總量持續攀升、金融服務實體水平不斷提升、金融環境不斷優化。2023年9月各項存貸款余額首次突破萬億大關。近三年“桂惠貸”投放分別為300億、403億元、313億元,均列全區第二,共惠及市場主體近4萬戶,為企業降低融資成本22億元。不斷加大對普惠型小微企業金融扶持力度,截至2024年4月末,全市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573億元,同比增長17.5%,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2020-2023年連續四年居于全區最低水平。柳州農業擔保公司全年新增業務平均擔保費率0.6%,低于全區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平均擔保費率0.9%的擔保費率水平。
二、強化民營企業信貸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服務,挖掘需求
促轄區金融機構創新小微金融產品,通過參與“銀稅互動”等合作機制,依托數據對企業信用信息情況、經營狀況做出判斷,精準授信,推出線上創新產品,加快對小微企業的申貸渠道和辦理流程,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把企業納稅信用與融資信用額度相關聯,為誠信納稅的中小微企業提供便利化的銀稅融資服務,推動“以稅促貸”“以信換貸”,發揮“銀稅互動”作用助力小微企業發展。
持續聚焦轄區中小微企業發展需求,督促轄區金融機構持續開展動產抵質押工作,逐步加大動產融資工作力度,著力暢通中小微企業動產融資渠道,形成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良好局面,推動動產融資業務高質量發展。
起草《柳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計劃(代擬稿)》,依據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內容將優化營商環境立法項目作為地方性法規調研類立法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投資促進局、商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行政審批局等部門開展前期調研論證工作。如就支持民營企業信貸工作方面有立法需求,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立法可行性、必要性進行充分研究,或結合優化營商環境立法項目配合市發展改革委開展前期調研論證工作。
(二)立法先行,保障權益
目前,有權采取“司法強制措施”的主體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強制措施中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屬于法律保留事項,我市無相關立法權限。如政府部門起草的地方性法規中涉及行政強制措施,柳州市將嚴格遵循合法性原則指導起草單位結合行政管理目的和客觀實際需要,審慎設定行政強制措施,采用非行政手段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
(三)加強培訓,提升能力
深入開展企業服務年活動,4月26日,組織開展“柳州企業日”“柳州工匠日”活動,對柳州市獲得“大國工匠年度人物”和“國家卓越工程師”稱號人員開展榮譽手印揭幕及工程師、工匠人才代表現場手印采集活動,激勵廣大企業家、工程師、工匠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工匠精神,在轉型升級、守正創新中挺膺擔當,在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中勇于突破,為柳州高質量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四)強化溝通,樹立典型
加強多部門聯動,強化溝通。一是聯合柳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柳州市商務局積極引導金融機構,依托產業園區、行業協會、服務中心、線上平合、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外經貿提質增效示范載體等渠道,開展調研走訪,主動了解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需求,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選擇企業予以支持;二是聯合縣政府開展“普惠金融推進月”系列活動,組織各銀行機構分別進行政策、產品宣講推介,設置銀企互動環節,通過多種方式讓金融服務精準滴灌個體工商戶,快速響應民營企業金融服務需求,切實提高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和滿意度;同時指導各金融機構聯合市、縣(區)、鄉鎮(街道)開展多層次、多樣化銀企對接活動。三是督促轄區各銀行保險機構主動對接縣域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重點聚焦縣域小微企業、涉農主體,充分了解其信貸需求。主動聯動稅務局、市場監督局、和農業局等政府部門,獲得年度納稅A、B、M級企業名單、科創型企業名單、農業龍頭企業名單、規模以上企業名單等相關信息,同時利用本機構的“存量客戶清單”、“外部數據清單”、“到期收回清單”、“商機清單”等資源,主動對接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幫助其解決資金難題。四是自2022年起與建設銀行柳州分行建立了金融特派員工作機制,建行柳州分行向市工商聯系統及所屬商協會派駐36名金融特派員(今年又進行了人員優化),為商會為企業提供伴隨型的精準金融服務,幫助企業及時了解金融政策及產品,為企業提供多元化金融方案,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提高企業家金融風險意識。
(五)加強金融支持
提升民營企業服務質效。深入開展民營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金融支持個體工商戶,用好“桂惠貸”政策,積極拓展民營、中小微企業“首貸戶”,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開發貼合實際需求的線上信貸產品,推動首貸、信用貸繼續穩步擴大投放。4月末,“桂惠貸”投向民營企業78.27億元,占總金額的80.24%,惠及民營企業4307戶,直接降低相關市場主體融資成本9543.16萬元。
加強和金融機構對接合作。開展實施一鏈一策一批融資專項行動,助企紓困解難,找準服務重點,創新服務方式,以點帶面地服務一批重點產業鏈上的中小企業,積極發揮金融強鏈補鏈穩鏈作用,全力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題,配合自治區工信廳開展中小微企業融資推進會,組織汽車、新一代信息技術、綠色化工新材料、冶金、機械裝備五條重點產業鏈鏈上的優質中小微企業和金融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推介和對接交流,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題。持續推進與市中小擔保公司的金融服務合作,積極發揮信貸引導資金作用,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我市中小工業的信貸投放力度,多方位滿足企業融資需求。
創新金融產品,會同市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推出“專精特新保”、“一二五工程供應鏈”等新擔保產品,引導金融機構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出“量身定制”金融產品,如中國銀行創新推出“慧如愿·專精特新”金融產品,可為經認可的“專精特新”企業提供最高1500萬元的信用額度,為實施技術改造升級項目的“專精特新”企業提供最高3000萬的融資服務。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促進共同富裕邁向新階段。健全金融服務民營小微企業的政策體系、長效機制,引導各銀行機構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應貸盡貸”,持續提升民營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獲得感。充分運用普惠性服務產品優勢,加大對“桂惠貸-個體工商戶貸”的投放力度。
進一步深化與金融機構合作,深入了解企業融資需求,收集金融機構益企政策,加強政策宣傳,幫助企業對政策應知盡知、應享盡享,降低融資成本,拓寬融資渠道,提升企業發展信心。針對企業反饋的突出問題,積極探討融資解決方案,加強企業融資需求與金融服務機構的有效撮合。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金融工作的關心支持。
柳州市財政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