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民規〔2019〕1號 柳州市民政局 柳州市財政局 柳州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柳州市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柳民規〔2019〕1號 柳州市民政局 柳州市財政局 柳州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柳州市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來源:柳州市民政局 發布日期:2019-11-06 15:48 【字體:小中大】
柳北區、城中區、柳南區、魚峰區、柳江區人民政府、北部生態新區(陽和工業新區)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下達2019年為民辦實事工作任務的通知》(柳政發〔2019〕5號)精神,做好2019年度關愛老人防走失服務工作,加速推進現代科技與養老工作的深度融合,進一步完善關愛老人服務網絡構建老年人的安全防線,共同營造“尊老、敬老、愛老、孝老”的社會氛圍,把黨和政府關愛、關心老年人的舉措落到實處,切實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市民政局、市殘聯、市財政局聯合制定了《柳州市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的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9年4月29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柳州市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的實施方案
根據《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下達2019年為民辦實事工作任務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不斷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速推進現代科技與養老工作的深度融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構建老年人的安全防線,把黨和政府關愛、關心老年人的舉措落到實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民政局局長為組長;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殘聯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城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加強對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聯絡員由市級相關部門業務科室負責人和各城區民政局、新區社會事務局分管副局長擔任。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領導兼任,具體負責統籌協調和檢查評估等日常工作。
三、項目內容及服務流程
(一)項目內容
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是指為市區60周歲以上走失風險較大的老人發放防走失終端,向領取對象的子女、親屬、贍養義務人提供終端實時定位和走失找尋服務,從而應對老人出現走失突發情況,協助家屬提高尋回老人的效率,為易走失的特殊老人群體提供安全防護,同時也可以幫助長期居住在外地或短期在外出差的子女、親屬、贍養義務人了解老人的日常生活,共同營造“尊老、敬老、愛老、孝老”的社會氛圍,切實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發放對象
根據前期調研柳州本地服務供應商信號覆蓋范圍及保障能力因素,為了保證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實際效益,項目服務范圍劃定為柳州市市區(不含除柳江區拉堡鎮、柳東新區雒容鎮所轄社區以外的其他市區鄉鎮、村屯,下同),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對象應具有柳州市市區戶籍,且具有行動能力的老年人群,具體對象如下:
(1)60周歲(含)以上智力障礙老人;
(2)60周歲(含)以上精神殘疾老人;
(3)60周歲(含)以上阿爾茨海默癥老人;
(4)60周歲(含)以上視力殘疾(一、二級)老人;
(5)60周歲(含)以上獨居、空巢、留守老人;
(6)60周歲(含)以上有走失風險的其他人群(例如,居住在養老機構中有走失風險的老年人群);
(7)8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群。
符合上述條件的老年人群可自愿申請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當年12月31日止,如: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阿爾茨海默癥老人,可在2019年享受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阿爾茨海默癥老人,可在2020年享受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以此類推。
(三)服務內容
服務時間:2019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0日
服務內容:1.實時定位服務:通過定位服務的客戶端及平臺,在保障個人隱私的前提下可查看終端在柳州市區內的實時定位,了解終端近期行動軌跡。
2.走失找尋服務:通過搜尋服務求助熱線(或110),子女、親屬或贍養義務人等可向服務供給主體提出二次搜尋請求。服務方在柳州市區,通過配套車載搜尋器、手持尋卡器等進行精確定位,協助搜尋請求對象找到對應終端所在位置,從而應對老人走失,提高尋人效率。因不可抗力致無法履行服務的,應及時告知相關責任人。
(四)申請流程
1.申請
(1)申請時間
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其中,社區集中申請時間為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其他時間請到服務供給主體指定點申請。
(2)申請方式
符合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的幫扶對象,由本人或家屬【無家屬或有困難的可以委托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其他相關組織】主動向戶籍所在地或現居住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服務供給主體指定申請點提出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登記申請,并填寫《柳州市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申請(放棄)表》,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及疾病診斷書、殘疾人證、住院病歷(入院記錄、手術記錄、出院小結)等證明相關要件。
類別 |
服務對象 (具有柳州市市區戶籍,且有行動能力的七類老年人) |
證明相關要件 |
1 |
60周歲(含)以上智力障礙老人 |
①具有柳州市市區戶籍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②智力殘疾(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的殘疾人證。 |
2 |
60周歲(含)以上精神殘疾老人 |
①具有柳州市市區戶籍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②精神殘疾(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的殘疾人證。 |
3 |
60周歲(含)以上阿爾茨海默癥老人 |
①具有柳州市市區戶籍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②阿爾茨海默癥的疾病診斷書或住院病歷(入院記錄、手術記錄、出院小結)等證明相關要件。 |
4 |
60周歲(含)以上視力殘疾(一、二級)老人 |
①具有柳州市市區戶籍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②視力殘疾(一級、二級)的殘疾人證。 |
5 |
60周歲(含)以上獨居、空巢、留守老人 |
①具有柳州市市區戶籍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②社區入戶調研記錄。 |
6 |
60周歲(含)以上有走失風險的其他人群 |
①具有柳州市市區戶籍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②養老機構入住協議或其他證明有走失風險的相關要件。 |
7 |
8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群 |
①具有柳州市市區戶籍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
注:1.身份證與戶口簿登記信息不一致的,以登記有柳州市市區地址信息的相關證件為準;
2.戶籍所在地與現居住地的不一致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選
擇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就近就便進行申請。
3.2020年-2022年期間,符合條件的服務對象可選擇到服務供給主體指定點申請服務。
2.審核審批
在服務供給主體指定申請點進行申請的,服務供給主體應提交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進行審核。各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接到申請后,應對申請對象是否屬于服務范圍進行初審,對符合標準的,將老年人的基本情況在社區按季度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對于公示無異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上報給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對于不符合條件的,應及時告知原因。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3個工作日內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初審結果進行審核并上報城區民政部門。
城區民政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批,并將相關情況(申請人基本情況、享受服務起始時間)上報市級民政部門,并提交服務供給主體進行登記入檔。
市級民政部門收集匯總各城區相關材料,整理服務對象清單提交服務供給主體。
3.領取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憑身份證或戶口簿等相關證件領取防走失定位服務終端。服務供給主體根據服務對象清單通過社區集中、上門服務、指定發放點等方式為服務對象發放防走失定位服務終端,并由服務供給主體進行操作培訓、講解,終端激活后由服務供給主體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各申請對象在申報服務過程中,要實事求是,不得虛報冒領。
(五)服務要求
1.服務供給主體要求
項目服務供給主體包括在民政部門登記或經國務院批準免予登記的社會組織,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等。服務供給主體應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設立,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治理結構健全,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完善。
(3)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
(4)具備提供公共服務所必需的設施、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
(5)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在參與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前3年內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通過年檢、資質審查合格,社會信譽、商業信譽良好。
(7)法律、法規規定以及項目要求的其他條件。
2.服務要求
(1)簽訂用戶信息保密協議。為尊重服務對象的隱私權、名譽權,確保服務對象相關隱私信息不泄露,服務雙方須簽訂用戶信息保密協議。
(2)計劃編制。服務供給主體要制定詳細的項目定位服務及走失搜尋服務方案,明確服務內容。服務供給主體負責錄入已通過審核的服務對象信息;通過社區集中、上門服務、指定發放點等方式為服務對象發放防走失定位服務終端;提供操作培訓、講解服務,確保服務對象及其親屬了解服務內容及功能;整合平臺終端,開通搜尋服務求助熱線,組建關愛老人搜尋服務隊伍,提供搜尋服務;同步做好項目宣傳工作。
(3)開展服務。服務供給主體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建立老人防走失服務平臺,完善服務對象數據庫,每月提供工作進度、相關佐證圖片等相關資料;建立應急工作機制,應對服務過程中的特殊情況。
(4)結算。項目服務資金結算根據服務月報及年報作為結算依據,按照合同約定支付。
四、資金來源
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所需經費由市本級財政安排。
五、職責分工
各級部門要加大對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據分工層層落實責任,加強協同配合,建立健全老人防走失服務實體監督評估機制,合力推進建設關愛老年人服務體系。
(一)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指導協調全市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工作
1. 指導協調各城區的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工作。
2. 對全市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相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并做出相應調整。
3.負責對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監管,依據合同約定條款對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進行檢查驗收。
(二)市財政局負責籌集落實本級資金統籌安排工作
(三)市殘聯協助民政部門做好殘疾人群體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對象的身份審核工作
(四)各城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負責委托本級民政部門審批并上報符合條件的服務對象
1. 指導協調轄區內街道(鄉鎮)開展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工作。
2. 對轄區內申請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對象材料進行審批,匯總后上報市級民政部門。
3. 整理審批通過的服務資料提交服務實體進行登記入檔。
(五)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城區民政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
1. 指導協調各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開展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相關工作。
2. 對本街道(鄉鎮)申請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初審結果進行再次審核,匯總后報城區民政部門。
3. 承擔上級部門委托的其他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工作。
(六)各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具體實施本社區(村)開展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的各項組織工作
1.對申請服務對象進行初審。
2.協助開展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政策宣傳。
3.協助提供必要的場地和支持。
4. 承擔政府機關委托的其他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工作。
六、實施步驟
(一)實施啟動階段(2019年2月-2019年5月)
各城區人民政府開展關愛老人防走失服務摸底排查工作,準確掌握轄區走失風險較大老年人的數量規模,市級民政部門確定服務實體并及時與之簽訂購買服務合同,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二)組織集中發放階段(2019年6月-7月)
為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發放防走失定位終端,各級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開展好申請、審核、指導和監督工作,廣泛宣傳關愛老人防走失服務的目的、意義和相關要求,做好政策解讀,加強輿論引導,主動回應群眾關切,充分調動社會參與性。
(三)運行實施階段(2019年8月-2022年8月)
認真組織實施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持續做好宣傳工作,加強對實施防走失定位服務全過程的指導和監督,加強各部門之間配合協調,確保項目按要求、按時間節點完成任務。
(四)總結提升階段(項目運行每年度的12月)
各級部門要認真總結和推廣在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工作方面探索積累的經驗和做法,尋找存在問題和不足,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提升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質量。市級民政部門按照要求組織對服務供給主體進行考核評估和驗收。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部門要按照市政府為民辦實事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市民政局、市殘聯、各城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組織保障,細化目標責任,層層抓好落實。
(二)明確職責,壓實工作責任
各級部門要將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納入到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中,加強溝通和協調,精心組織實施,確保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按時間節點和要求逐項完成,形成各方齊抓共管,整體推進有序的工作格局。
(三)加強監督,營造良好氛圍
市民政局和各城區民政局要對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完成情況開展持續跟蹤督查,定期掌握和了解項目進度情況,每季度開展一次實地督查,召開一次專項推進會,確保項目有效落實。運用多種形式加強宣傳,提高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的社會效益,鼓勵和引導公眾關注和參與關愛老人服務。
八、附則
(一)本方案所稱智力障礙老人特指60周歲(含)以上持有殘疾人證的智力殘疾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的老年人群。
(二)本方案所稱精神殘疾老人特指60周歲(含)以上持有殘疾人證的精神殘疾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的老年人群。
(三)本方案所稱阿爾茨海默癥老人是指臨床上60周歲(含)以上以記憶障礙、失語、失用、失認、視空間技能損害、執行功能障礙以及人格和行為改變等全面性癡呆表現為特征的老年人群。
(四)本方案所稱獨居老人是特指60周歲(含)以上子女離家(離開柳州市范圍外出6個月以上)且喪偶的老年人群,包含無配偶子女且喪失勞動能力的老年人群,沒有子女照顧、單居的老人;空巢老人是指沒有子女照顧(離開柳州市范圍外出6個月以上)、單居或夫妻雙居的老人;留守老人是特指60周歲(含)以上因子女(全部子女)或其他贍養義務人全部離開縣域范圍外出3個月以上留在農村生活的老年人群。
(五)項目服務期內,終端產生非人為因素故障的憑原終端到服務供給主體指定申請點免費更換;終端遺失的申請補辦防走失定位終端費用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六)本方案所稱走失找尋服務只提供協助找尋,搜尋行動的全部后果由搜尋服務請求對象全部承擔。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七)服務期間,老年人因去世、戶籍遷出等原因不再符合享受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條件的,將不再享受此項服務。
九、其他事項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三年。
《柳州市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的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
根據《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下達2019年為民辦實事工作任務的通知》(柳政發〔2019〕5號),由市民政局牽頭,市財政局、市殘疾人聯合會共同聯合開展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市民政局在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和社會意見的基礎上擬制了《柳州市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的實施方案》。
二、研制過程
一是積極摸排需求對象。市民政局于2月13日,3月18日兩次對潛在服務對象進行摸底調查,累計排查5.4余萬人次,同步完善服務對象需求信息3.1余萬條,準確掌握市區走失風險較大老年人1.3萬余人。
二是初步擬定方案。2月中下旬,市民政局在反復研究摸底反饋的實際需求的基礎上,遵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進行政策層面的設計,確保政策能落地,起草了《柳州市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三是征求實施方案意見。2019年2月-4月上旬,市民政局兩次征求各相關部門意見。其中魚峰區人民政府、柳北區人民政府等部門反饋了修改意見,部分符合我市實際的修改意見已采納,其余部門無意見。
四是征求社會意見。2019年4月1日,市民政局根據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通過柳州民政信息網公布了《實施方案》,公開征求社會意見,截止到4月11日未收到反饋意見。
五是修訂成文。2019年4月17日,經再行研究,對《柳州市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的實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見稿)》中涉及的一些問題,結合實際情況再次進行了梳理和修訂,形成了《柳州市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導思想、組織領導、項目內容及服務流程、資金來源、職責分工、實施步驟、保障措施等九大部分。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
(一)項目內容
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是指為市區60周歲以上走失風險較大的老人發放防走失終端,向領取對象的子女、親屬、贍養義務人提供終端實時定位和走失找尋服務,從而應對老人出現走失突發情況,協助家屬提高尋回老人的效率,為易走失的特殊老人群體提供安全防護,同時也可以幫助長期居住在外地或短期在外出差的子女、親屬、贍養義務人了解老人的日常生活,共同營造“尊老、敬老、愛老、孝老”的社會氛圍,切實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發放對象
根據前期調研柳州本地服務供應商信號覆蓋范圍及保障能力因素,為了保證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項目實際效益,項目服務范圍劃定為柳州市市區(不含除柳江區拉堡鎮、柳東新區雒容鎮所轄社區以外的其他市區鄉鎮、村屯,下同),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對象應具有柳州市市區戶籍,且具有行動能力的老年人群,具體對象如下:(1)60周歲(含)以上智力障礙老人;(2)60周歲(含)以上精神殘疾老人;(3)60周歲(含)以上阿爾茨海默癥老人;(4)60周歲(含)以上視力殘疾(一、二級)老人;(5)60周歲(含)以上獨居、空巢、留守老人;(6)60周歲(含)以上有走失風險的其他人群(例如,居住在養老機構中有走失風險的老年人群);(7)8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群。方案中對涉及的智力障礙、精神殘疾、阿爾茨海默癥、獨居、空巢、留守老人在附則中進行了詳細的說明。
(三)服務內容
服務內容包括實時定位服務和走失找尋服務兩個類別,其中,實時定位服務是指通過定位服務的客戶端及平臺,在保障個人隱私的前提下可查看終端在柳州市區內的實時定位,了解終端近期行動軌跡;走失找尋服務是指通過搜尋服務求助熱線(或110),子女、親屬或贍養義務人等可向服務供給主體提出二次搜尋請求。服務方在柳州市區,通過配套車載搜尋器、手持尋卡器等進行精確定位,協助搜尋請求對象找到對應終端所在位置,從而應對老人走失,提高尋人效率。方案中對因不可抗力致無法履行服務的情況進行了界定,并再附則中強調了走失找尋服務只提供協助找尋,搜尋行動的全部后果由搜尋服務請求對象全部承擔,一定程度上從政策層面對對贍養義務責任進行了明確。
(四)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時間為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其中,社區集中申請時間為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其他時間至服務供給主體指定點申請。
由本人或家屬(無家屬或有困難的可以委托社區或其他相關組織)主動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申請,并填寫《柳州市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申請(放棄)表》,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及疾病診斷書、殘疾人證、住院病歷(入院記錄、手術記錄、出院小結)等證明相關要件。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接到申請后進行初審公示,街道辦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城區民政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批,并將相關情況(申請人基本情況、享受服務起始時間)提交市民政局、服務供給主體進行登記入檔。
(五)職責分工
方案中對各級部門合力推進關愛老人放走失定位服務的職責進行了清晰的劃分,為下一步壓實責任,加強協同配合提供保障。
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指導協調全市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工作, 對全市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相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并做出相應調整,負責對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監管,依據合同約定條款對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進行檢查驗收。
市財政局:負責籌集落實本級資金統籌安排工作。
市殘聯:市殘聯協助民政部門做好殘疾人群體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對象的身份審核工作。
各城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負責委托本級民政部門審批并上報符合條件的服務對象,對轄區內申請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對象材料進行審批,整理審批通過的服務資料提交服務實體進行登記入檔。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對初審結果進行再次審核,匯總后報城區民政部門。
各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對申請服務對象進行初審,開展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政策宣傳
(六)實施步驟
(1)實施啟動階段(2019年2月-2019年5月)
各城區人民政府開展關愛老人防走失服務摸底排查工作,準確掌握轄區走失風險較大老年人的數量規模,市級民政部門確定服務實體并及時與之簽訂購買服務合同,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2)組織集中發放階段(2019年6月-7月)
為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發放防走失定位終端,各級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開展好申請、審核、指導和監督工作,廣泛宣傳關愛老人防走失服務的目的、意義和相關要求,做好政策解讀,加強輿論引導,主動回應群眾關切,充分調動社會參與積極性。
(3)運行實施階段(2019年8月-2022年8月)
認真組織實施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持續做好宣傳工作,加強對實施防走失定位服務全過程的指導和監督,加強各部門之間配合協調,確保項目按要求、按時間節點完成任務。
(4)總結提升階段(項目運行每年度的12月)
各級部門要認真總結和推廣在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工作方面探索積累的經驗和做法,尋找存在問題和不足,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提升關愛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務質量。市級民政部門按照要求組織對服務供給主體進行考核評估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