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450200007604210R/2023-02126
- 主題分類:
- 礦產;其他_國土資源、能源;其他_其他
- 發文單位:
- 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4日
- 標 題:
- 柳政規〔2023〕1號 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柳州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 發文字號:
- 柳政規〔2023〕1號
- 發布日期:
- 2023年01月16日
- 效力狀態:
柳政規〔2023〕1號 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柳州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柳州市礦產資源
總體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委、辦、局,柳東新區、陽和工業新區(北部生態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柳州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市十五屆人民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并經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認真貫徹落實。《規劃》是我市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礦山生態環境恢復與治理以及礦產資源保護和管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實施《規劃》是貫徹中央關于人口資源環境基本國策的重要舉措,是促進我市礦產資源有效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的重要手段。各縣(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和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規劃》實施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增強責任感,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認真貫徹落實,切實提高我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規范管理水平,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加強全市采礦權數指標調控。到2025年,全市采礦權數量控制在159個以內,其中露天開采非金屬采礦權數量控制在134個以內,建筑用砂石采礦權數量控制在58個以內,大中型礦山比例60%以上,礦山“三率”水平達標率90%以上,基本形成科學、有序、高效、綠色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格局。
三、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治理。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誰使用,誰補償”的原則,明確責任主體,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和土地復墾確定分期治理的具體目標,主管部門要定期進行嚴格檢查落實,實現礦產資源勘查、開采與環境保護的和諧發展。礦山企業為礦山生態環境管理的責任主體,因政策性退出的礦山生態環境管理責任主體則為地方政府,各部門要積極探索,充分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多方籌措資金,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機制,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治理的力度。
四、加強規劃的指導和管控作用。《規劃》是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的指導性文件,是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活動的重要依據。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完善政策措施,全面落實《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涉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的相關行業規劃,應與礦產資源規劃做好銜接,各縣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實際組織編制實施縣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全面落實細化《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要依據《規劃》切實加強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活動的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分區管理、總量調控、開采準入等制度,對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的勘查、開采項目,不得批準設立探礦權、采礦權,不得審批、頒發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不得批準用地。要加強對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及時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出現的問題,依法依規糾正和查處違反法律法規和礦產資源規劃的行為。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柳抄送:市委辦、市人大辦、市政協辦。發
柳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3年1月16日印發發